從用電腦開始,我就慢慢習慣「分類」這件事,像是信件太多了,要分不同的資料夾來放;照片太多了,也是要分不同的資料夾來放;blog文章太多了,就分門別類地放好,以後要找信件/照片/文章時,才不用在一堆東西裡面大海撈針似地尋找
不過,從很開心地拿到 gmail 邀請函,進入 google 的世界開始,就突然進入了一個貼標籤(label)的世界,這才發現,原來習慣的不一定是好的
這樣說吧,比如說我有兩個朋友,一個是 A,一個是 B,如果其他人要用分類來分辨誰是誰的朋友時,我就只能選擇當「A 的朋友」或是「B 的朋友」,因為一人只能分一類,所以只用分類的方式,就沒辦法表示出我同時是 A 也是 B 的朋友這回事。(也許有人會說,那就設個分類是「A 和 B 的朋友」,這可不成,除非 A 和 B 是連體人,不然哪有兩個人的朋友群會一模一樣的啊?)
但是貼標籤就不同了,貼標籤的概念比較像是在我身上貼3M立可貼,可以貼很多張,所以可以貼一張說是「A 的朋友」,再貼一張「B 的朋友」,別人要找我時,不管搜尋「A 的朋友」或是「B 的朋友」都可以找到我,等看到我時,也可以從我身上的標籤發現我同時是這兩人的朋友(或是我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朋友)。
這樣一看,我想大家都很清楚貼標籤的方便之處,因為不管是信件或是照片或是文章,經常都具有多重的性質,如果用分類的觀念硬分,事後難免還是有找不到的時候(因為忘記當初怎麼分類了,好像分在甲地,又好像分在乙地?),但是如果用貼標籤的方式,找起來就容易多了,可以根據它的內容或性質來貼上好幾個標籤,之後不管用哪一個標籤都可以找到
比較熟悉 google 的人大概可以發現,我舉信件/照片/文章來做例子,其實都是因為 google 有推出這些服務,信件就是 gmail,照片是現在賣給 Yahoo 的 flickr,至於文章嘛,就是 blogger。
在用戶們的千呼萬喚之後,google 團隊終於在 blogger beta 上推出貼標籤的功能,而且最近我更發現,貼標籤的方式已經方便很多,可以直接在文章列表的地方,一次幫很多文章上標籤,不像之前要一篇篇進去修改標籤。這是繼前陣子發現 怎麼顯示最新回應 以後,最讓我感動的發現,真不愧是貼心的 google 啊,叫我怎能不痛哭流涕地繼續緊抱不放呢?!
PS. 巷子裡的朋友也大概可以發現,這篇文章除了宣揚咕狗大神/紀念 blogger beta 新功能/表達我心中的感動以外,還包含了那麼一點讓我不說不痛快的東西,所以說,貼標籤實在是比分類好用多多啊
4 comments:
所以G大師才能賺很多錢吧.
以人為本.以人的需求當重點.
才能有更多的獲利吧??
難怪Eddy要去上課了~~ㄎㄎㄎ.
我覺得....
我嗅到有八掛的味道喔!
(唉..沒MSN,上班的日子是黑白的>.<)
我對gmail沒研究那麼多
但挺喜歡它把同一封信的來往縮在一起
這樣要找起前後文真的方便很多!
誤會啊~flickr不是google賣給yahoo的,是yahoo自己去買下來的哩。google自己轄下的相簿服務,是從外頭買來的picassa。
阿...因為我只知道 flickr 被掛上了 yahoo 的旗子...
感謝豬小草的指正~
( 想必是順著連結逆流游過來的吧...哈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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